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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十四期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1-11-17

总第014期

       签发:王 凌

枣庄市立医院三甲复审办公室主办   2011年10月30日

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出台

卫生部日前印发了《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此办法规定,医院评审周期为4年。医院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评价,其中不定期重点评价分值应不低于下次周期性评审总分的30%。医院的周期性评审包括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现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其中书面评价和医疗信息统计评价即包含了评审周期内医院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与不定期专科评价、技术评估、医疗质量评价的结果。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关于评审结论中这样规定,各级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医院下达整改通知书,给予3-6个月的整改期。医院应当于整改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评审,再次评审仍不合格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具体情况,适当调低或撤销医院级别;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相应处理。医院存在借评审盲目扩大规模,滥购设备,浪费资源等行为的应终止评审,并直接判定评审结论为不合格。医院评审为不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此轮评审在评审方法上,探索采用多种方法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在周期性评审中,在评审材料审核和现场评审的基础上,增加了利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等方法开展医院评价,采取以病案首页信息、电子病历、医院信息系统等为基础,对反映医疗质量、医院运行效率和单病种诊疗水平的有关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排序比较的方式,从而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医院工作状态。同时,探索应用由独立第三方组织负责的更加科学、客观的患者满意度调查方法和手段,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中的其他章节这里就不介绍了,大家可以到卫生部网站查看卫生部关于印刷《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医院评审的时间距离我们越来越近,希望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等科室对照标准逐条排查,认真对待,不要存在任何的、丝毫的侥幸心理,扎扎实实、逐条逐项的学习、达标。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医院复审工作。

                         (三甲复审办)

力保三甲,人人有责

天气渐冷,秋意渐浓,但我们肿瘤科却温暖如春。院荣我荣!上至医院领导,下到每一位医护人员,甚至每位实习生,都把医院的荣耀当作是自己的荣耀。每个人都在默默地奉献着,有一份热发一份光。

三甲医院复审是我院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院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全院的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中。作为中层的科主任、护士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三甲复审任务繁重,除要按规范完成日常诊疗工作外,更要积极的完成三甲评审要求的各项任务。作为科主任,自然要吃苦在前、凡事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怕苦、不怕累,全力以赴和大家共同搞好三甲的复审工作,真正达到“三好一满意”,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

肿瘤科在8月9日成功的完成了搬家任务,全科上下,齐心协力。按照“三甲复审”评估标准,肿瘤科在病区内醒目位置特别粘贴了洗手标识、防滑标识,肿瘤科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科室,患者很容易出现急躁、紧张、恐惧、孤独等种种不良情绪,针对这种情形,我们加强了巡视,及时和病人做好沟通,并在科室走廊内分别建立了报刊架、壁画、电视、杂志,给病人一个温馨、舒适的诊疗环境。并定期向患者发放健康手册,与患者共同完善了健康教育。为了更好的治疗和护理危重患者,且随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我们科室建立了ICU,这样可以随时观察、随时处理,有效的保证了患者的生命安全。为了减轻患者使用化疗药时的痛苦和减少静脉炎的发生,我们科室先后开展了置PICC技术及其维护,从而消除了使用化疗药时的药物外渗这一现象。

一流的移动无线查房系统可以在患者床边即能将电子病历、各种检查、检验结果、影像学资料等直接在无线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查阅,使查房人员能对所查阅的患者有一个更直观、更全面的感性认识,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查房效果。并采用微创置管引流、灌注药物治疗恶性胸、腹腔积液,肿瘤科并在2011年度被评为“国家分子肿瘤学重点实验室临床实验基地”。

众志成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坚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努力拼搏,一定会再次创造医院的辉煌!

                                           (肿瘤科  阚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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