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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枣庄市立医院职工爱国主义歌曲大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5-08-17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院党委《关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方案》工作安排,为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定于9月下旬举办枣庄市立医院爱国主义歌曲大合唱比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下:

一、比赛内容

1、参赛曲目必须是红色经典歌曲以及以歌颂党、歌颂祖国为主题的歌曲。

2、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可以添加各种辅助表演形式。提倡采用领唱、朗诵或伴舞等多种表演形式增强舞台效果。

二、参赛人员

为本院在编和人事代理职工,以党支部(新城分院党总支)为单位报名组队,不得外聘非本院职工参加。

    三、比赛时间、地点

拟定于9月25日下午2:30,在放射科四楼会议室举行正式比赛。

    四、组织报名

以党支部(新城分院党总支)为单位组队,每队20-50人,领队1名,指挥1名,联络人1名。各党支部务于8月19(下周三)前将合唱团人员名单以及参赛曲目报院工会。

    四、奖项设置

本次合唱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   

五、评分标准

比赛采取100分制,评分标准如下:

音准节奏

(30分

音质效果

(20分)

艺术处理

(20分)

精神面貌

(10分)

演员组织

(20分)

节奏准确;速度稳定;声音整齐统一

声部均衡;声音和谐优美、具有穿透力

力度、速度、声部的处理得当,编排新颖独特

精神饱满,富有青春气息

服装整齐统一;人数符合要求

六、比赛要求

1、合唱队演出服要求整洁、大方、统一。

2、各队需自备伴奏音乐。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忠香 

联系电话:办公室:3288013 

         手  机: 68969

办公地点:党群工作部

电子邮箱:zzslyygh@163.com

 

 

                   枣庄市立医院工会委员会

中国共青团枣庄市立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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