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院党委《关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方案》工作安排,为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定于9月下旬举办枣庄市立医院爱国主义歌曲大合唱比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下:
一、比赛内容
1、参赛曲目必须是红色经典歌曲以及以歌颂党、歌颂祖国为主题的歌曲。
2、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可以添加各种辅助表演形式。提倡采用领唱、朗诵或伴舞等多种表演形式增强舞台效果。
二、参赛人员
为本院在编和人事代理职工,以党支部(新城分院党总支)为单位报名组队,不得外聘非本院职工参加。
三、比赛时间、地点
拟定于9月25日下午2:30,在放射科四楼会议室举行正式比赛。
四、组织报名
以党支部(新城分院党总支)为单位组队,每队20-50人,设领队1名,指挥1名,联络人1名。各党支部务于8月19日(下周三)前将合唱团人员名单以及参赛曲目报院工会。
四、奖项设置
本次合唱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
五、评分标准
比赛采取100分制,评分标准如下:
音准节奏 (30分) |
音质效果 (20分) |
艺术处理 (20分) |
精神面貌 (10分) |
演员组织 (20分) |
节奏准确;速度稳定;声音整齐统一 |
声部均衡;声音和谐优美、具有穿透力 |
力度、速度、声部的处理得当,编排新颖独特 |
精神饱满,富有青春气息 |
服装整齐统一;人数符合要求 |
六、比赛要求
1、合唱队演出服要求整洁、大方、统一。
2、各队需自备伴奏音乐。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忠香
联系电话:办公室:3288013
手 机: 68969
办公地点:党群工作部
电子邮箱:zzslyygh@163.com
枣庄市立医院工会委员会
中国共青团枣庄市立医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