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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体学习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4-03-25

 

 

3月21日下午,我院党委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体学习。院党委副书记李体金主持并作中心发言。党委委员、副院长赵晖、张国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张新华等出席,副院长王凌、王涛和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列席。

张国辉领读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张新华领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题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重要讲话。各位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学习内容,结合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表示,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检查和弥补自身的不足。

李体金作了中心发言。他说,通过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重要讲话,我个人感受很深,我们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紧紧围绕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 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一是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章对党的指导思想、路线纲领和奋斗目标进行了具体明确,这些是旗帜、是方向。强化党的意识,一方面要靠理论武装经常润育,另一方面要靠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逐步培养。二是牢固树立党纪意识。党章是党内最高、最根本的法规,它对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力和义务、党的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这些都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党内生活准则和政治纪律原则。要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自觉执行党的号令,顾全大局、保证大局、服务大局。三是牢固树立标准意识。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党员条件、价值追求、该尽的义务、应树的形象都作了明确规定。作为党的肌体的细胞和行为主体,每个党员的形象都代表着党的形象,党员的标准就体现在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四是牢固树立求实意识。党章规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落实党章这一基本要求,就是要把求实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和言行操守,确保上级决策指示畅通无阻,精准执行。

李体金在中心发言时建议,结合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中安排的“七项工程”工作,各位班子成员要组织人员尽快研究制订好工作方案,并针对在前期调研活动中反映的问题,按照各自工作分工,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立说立行,着力整改,逐步形成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活动成果,以此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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