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月份:
1.审批同意刘成彬、杨同、黄辉、刘洁、张鑫、陈青、李会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审议同意殷旭贞同志办理港澳通行证。
3.会议专题研究医院党支部建设工作。
4.会议听取了党群工作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汇报,研究安排了相关工作。
5.审议同意刘建同志为急救中心临时负责人正职,郝玉贵、渠继来同志为副职。孙逊同志为急救中心下设急诊内科临时负责人正职。戚成栋同志为急救中心下设急诊重症监护室临时负责人正职,马彬同志为副职。王成美同志为血液内科临时负责人正职,徐伟、李运斌同志为副职。莫海英同志为病理科临时负责人正职、褚菁同志为副职。
6.审议同意返聘耿益文同志至胸外科,返聘顾根才同志至急诊外科(手足踝外科)。
7.审议同意2023年7月拟执行的医疗设备购置计划。
10.审议同意购买核医学科SPECT/CT保修服务三年。
11.审议同意影像中心GE Optima CT更换球管及高压模块。
12.审议同意聘任李林文、徐德亮、王庆芳、赵绍民、庄强、徐慧、路苓、蒋超、宋传涛、徐力、何洪敏、贾敏、刘咸峰、金廷、韩波、李书鹏为学术主任。
13.传达了王成斌案判决情况。
二、八月份:
1.审议同意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
2.审议同意2022年度最佳文明科室(班组)、文明科室(班组)和文明家庭命名表彰名单。
3.审议同意杨冲、杨峰、刘瑞青同志领取个人因私护照。
4.审议同意南配电室及老楼配电箱改造方案。
5.审议同意门诊第二、第五支部,外科第五、第六、第十支部和分院内科支部关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和大会议程,同意提出的委员候选人名额和差额比例和选举办法。
6.审议同意为柴亚如同志等48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7.审议同意张慎启同志申报2023年度泰山学者青年专家项目。
8.原则同意史颖君同志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市直五支部副主委人选。
9.审议同意戚成栋、孙丽、彭微微、徐慧、陈赞、秦浩、罗琼、朱桂启、王刘辉、褚菁等10名同志为枣庄市优秀医师推荐人选,刘洋、颜峰同志为优秀医务管理工作者推荐人选。
10.审议同意冯其梅、李成珊同志为枣庄市优秀院感工作者推荐人选。
11.审议同意李秀丽同志为枣庄市优秀公共卫生工作者推荐人选。
12.审议同意李涛同志为枣庄市优秀药师推荐人选。
13.审议同意2023年庆祝“中国医师节”系列活动拟表彰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等名单。
14.审议同意侯俊岭、朱文勇、王健、马新美、王本龙、王峰、鲍广建、路苓、 阎景铁、徐德亮等同志为医院第二届十大名医。
15.审议同意1号楼五楼学术报告厅和五楼中会议室、3号楼四楼会议室改造方案。
16.审议同意增加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应急经费预算。
17.通报了贯彻落实省卫健委关于公立医院经济运行风险防范方案相关事项。
18.审议同意门诊第二、第五支部,外科第五、第六、第十支部和分院内科支部补选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19.审议同意宫德鸿同志为儿科临时负责人正职,郝珉、李博、黄薇同志作为儿科临时负责人副职。李霞同志为产科临时负责人正职,齐向营同志为副职。姜家利同志为检验科临时负责人正职,高玉强、刘晶同志为副职。
20.审议同意部分科室负责人岗位调整。
21.审议同意耿益文、李明晨同志办理个人因私护照申请。同意刘晓琴、姜丽同志办理港澳通行证申请。
三、九月份:
1.会议传达了市委巡察动员会精神,研究安排了相关工作。
2.审批门诊第二、门诊第五党支部,外科第五、外科第六、外科第十党支部和新城分院内科支部等选举结果。
3.审议同意推荐消化内科、风湿免疫科护理组、眼科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
4.审议同意返聘宁廷美至院综合档案室。
5.审议同意借调刘华同志至市卫健委纪检组工作。
6.审议同意推选李艳同志为第六届市中医药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杨长伟同志为理事候选人,王成、刘春希同志为市中医药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7.审议同意对2起科研诚信案件补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8.审议同意独立设置院本部干部保健科、新城分院干部保健科。
9.审议同意报送市委巡察组的党委工作汇报、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组织人事工作汇报和党委书记履职尽责情况汇报基本内容。
10.审议同意上报2024年医院编制使用计划200人。
11.审议认定吴远玲、于开玺、孙敏同志的档案出生时间。
12.审议同意购买介入医学科血管造影系统保修服务一年。
13.审议同意外科第八党支部增设1名副书记。
14.审议同意费大东、王本龙同志为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候选人推荐人选。
15.审议同意《枣庄市立医院从业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执纪处理工作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并提交职代会。
16.审议同意医院第六届工会会员代表暨第六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议程和候选人建议人选。
17.审议同意赵媛同志任外科第八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做好组织纪检(统战)工作。
18.审议同意确定侯娜莉、张磊、李芬、韩娜、李好兰、孙守亮、吕晓慧、王淑贤、胡乐星等9名同志为发展对象,进行发展对象备案。
19.审议认定王合花、李其英、杨思凤、王成美同志档案出生时间。
20.审议同意李艳同志为枣庄市中医药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候选人推荐人选,仇朝晖同志为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人选。
四、十月份:
1.审议同意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2.审议同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量化标准(修订稿)。
3.审议同意王成同志作为中国民主建国会拟发展对象。
4.审议同意推荐于春梅同志参加山东省医学会互联网+医疗健康分会第二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竞选。
5.对侯娜莉、张磊、李芬、韩娜、李好兰、孙守亮、吕晓慧、王淑贤、胡乐星等9名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审合格,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6.审议同意田涛同志为泌尿外科临时负责人正职,杨晓峰、胡亮亮同志为副职。
7.审议同意选派张辉同志为省“四进”工作队人员。张辉同志派驻期间,程传慧同志主持人力资源部日常工作。
8.审议同意2023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共41个岗位,79个计划。
9.审议同意推荐张宏兵同志作为第六轮“第一书记”人选。
10.审议同意推荐秦浩、张慎启同志为2023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
11.审议同意推荐王晓梅同志为山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标准化技术专家库成员人选。
12.审议同意2023年11月拟执行的医疗设备购置计划。
13.审议同意2024年预算编制方案。
14.审议同意与数据中心厂商签订维保服务。
15.审议同意对新城分院物业服务进行招标。
16.审议同意对中央运送招标服务进行招标。
五、十一月份:
1.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返京途中在山东枣庄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就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进行了专门安排。
2.审议同意推荐刘春希同志为2023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增补人选。
3.审议同意推荐王智鑫、李家清同志为枣庄市红十字会“会员之星”人选。
4.审议同意对零星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5.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全国“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
6.审议同意侯娜莉、张磊、李芬、韩娜、李好兰、孙守亮、吕晓慧、王淑贤、胡乐星等9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7.审议同意对鲍玉松等141名同志社团兼职进行院内备案。
8.审议认定褚雪英、路苓同志的档案出生时间。
9.专题研究“三争取”工作和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10.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并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
11.审议同意为公示无异议的张国强等38名同志办理录用手续。
12.审议同意推荐刘筠同志为齐鲁扁仓中医药人才培育项目人选。
六、十二月份:
1.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审议同意褚肖悦同志办理个人因私护照申请。同意宋均英同志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同意曹玉洁同志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因私出国(境)护照申请。
3.审议同意对张慎启、杨传梅、吴高峰、邓莉、王霞、李建、戚成栋、程传慧、李欣、李艳、杨长伟同志社团兼职进行院内备案。
4.审议同意对科研诚信相关案件补充调查处理变更情况报告及处理建议。
5.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
6.审议同意设立应急办及人员配备。
7.审议同意对刘建、任强、王学谦、孔伟、钟伟、冯其梅、张洋、李好兰、董民、孙晋芳、王旭东、刘兴芝、梁龙腾、盛敏、戚成栋、渠继来、杨长伟、马先军、王依宝、王浙、杨同、高超、尹航、胡乐星、冯耀国、孙冠星、范欣明、张建、刘春希、李艳、马彬、张甜甜、李明艳同志社团兼职进行院内备案。涉及组织备案干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8.审议同意王海宁同志为农工党拟发展对象。
9.传达了市委重要文件精神、全省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会议、全省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10.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1.审议同意关于进一步规范急诊外科管理的相关意见。
12.审议同意对马新美、刘利鹏、侯娜莉、郝玉贵、田涛、杨晓峰、胡亮亮、郇晓东、黄伟、王珏、王广宁、张子龙、张永泉、朱桂启、古新芳同志社团兼职进行院内备案。
13.审议认定马振芝、任泽凤、谢清珍、杨传梅、杨慧同志档案出生时间。
14.审议同意2024年度医疗设备拟购置计划。
15.审议同意推荐后勤服务中心保卫科为2023年度全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16.审议同意推荐于欣彤同志为全省卫生健康财务年报编制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表扬人选。
17.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18.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张宏伟同志在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妍同志在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第四巡查组关于巡察枣庄市立医院党委的反馈意见》《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工作提示》《关于专项检查枣庄市立医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反馈意见》。
19.审议同意调整医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审议同意田涛同志为枣庄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初步人选。
21.审议同意盛敏、孙启云同志为优秀政协委员推荐人选。
22.审议同意高超同志为军分区基层建设优秀个人(优秀民兵)候选人。
23.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4.审议同意对孙逊同志社团兼职进行院内备案。
25.审议同意推荐枣庄市立医院为全市卫健系统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赵妍同志为先进个人人选。
26.审议同意李成珊、王婷婷、姜家利、孙丽和赵宏宇同志为山东省医学会2023年度优秀个人会员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