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等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18号)要求,枣庄市立医院作为全省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范围培训基地之一,现对我院承接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范围等事项相关培训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培训对象
(1)在省卫健委注册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超过两年未注册的;
(3)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重新申请执业的;
(5)在我省已注册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但未取得拟变更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条件的。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一)培训时长:前项第1-4类人员接受培训的时长为半年,培训时间可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重叠,考核合格后申请注册。前项第5类人员在本培训基地参加2年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申请变更注册。
(三)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类型及申请事项,参照国家有关培训大纲要求设置培训及考核项目,制定具体培训及考核方案、程序。
三、培训专业和考核方式
培训专业为15个专业,分别是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神经内科、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全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和检验医学科。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在培训对象申请注册或变更注册范围审批表中填写考核意见,作为继续注册或变更注册范围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对象由注册医疗机构组织或自行到培训机构提交培训申请。枣庄市立医院于每年2月、5月、8月、11月受理培训申请,其中变更执业范围人员每年的2月和8月两次报名,审核通过人员次月初开始培训。如遇特殊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受理时间及培训起始时间。
(二)请报名人员填写附件1申请表(一式四份)和附件2单位介绍信,由所在单位及当地注册机构盖章,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资格审查合格后退回)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三)培训学员培训为全脱产性质,不接收半脱产学员,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各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严格考勤,按照培训大纲要求,按时参加理论培训、临床业务学习,完成培训任务。
(四)我院将严格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管理及考核,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41号 科教科
(二)电话:0632-328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