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作风建设,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了解患者对医院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在病人满意度调查、病陪人座谈会等措施的基础上,实施出院病人回访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医院成立出院病人回访办公室,严格执行出院病人回访制度,一般出院病人在两周内进行回访。
2、对特殊病人上门进行回访,所有回访必须详实登记、分类处理,填写回访记录。
3、由专人对出院后的病人进行电话回访,对回访中所了解的问题、患者的建议和需求,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和科室反馈,院领导批示,建立回访档案。
4、回访内容: 主要以患者出院后的一些基本情况、疾病恢复情况及特殊用药注意事项、康复指导等为主。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住院期间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技术水平、后勤服务以及有无收受 “红包”及违纪等问题。
5、对出院病人回访率必须不低于90%。
6、相关部门对患者反映的情况认真分析,对不足之处及时予以整改,对不作为的科室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01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