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卫医字〔2011〕127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推动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