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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枣庄市立医院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来源:管理员时间:2016-08-02

 

 

枣庄市立医院始建于1958年,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是融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之一、枣庄市医教研和技术指导中心、枣庄市药事管理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枣庄市立医院于国内较早开展了专职临床药师服务工作,现有专职药师7名,在呼吸内科、心内科、肿瘤科、儿科、肾内科、ICU等科室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医院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临床药师培训工作,为培训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严格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工作,受到学员的好评。枣庄市立医院现面向全国招收2016年抗感染药物、心血管内科及通科三个专业临床药师培训学员,诚挚欢迎有志于临床药师事业的学员踊跃报名,我们期待与您共同开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学员条件

1.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西药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通科培训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临床药师工作,年龄原则不超过40周岁(通科培训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沟通能力较强,自愿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3.学员结业后,选送医疗机构应确保其专职从事临床药师工作;

4.有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心血管内科专业(1年):3人;

抗感染药物专业(1年):3人;

通科专业(半年,慢性肾脏病3-5期):2人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1、录取学员将于2016年10月8日进入培训基地,进行为期一年(通科为半年)的全脱产学习。

2、培训内容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培训为主,适当理论课程教育为辅。专科培训全年实际工作(学习)日不少于49周,通科培训半年实际工作(学习)日不少于25周。

3、按国家卫计委培训与考核要求,培训期满并各项考核合格者,授予由中国医院协会颁发的《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登记表》,并E-mail至指定邮箱(zzyspxjd@163.com)

五、录取

1、根据报名情况,兼顾地区和专业,择优录取。

2、我单位将于8月30日前电话或E-mail通知。被录取学员,须在1周内填写相关录取表格,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与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邮寄至我院药学部(通信地址见下)。

六、培训费用

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录取培训专科学员须缴纳培训费4000元/年,通科学员须缴纳培训费2000元/半年。医院提供统一住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1.咨询联系人

枣庄市立医院药学部 张海宁 13563213996

E-mail:zzyspxjd@163.com  

2.通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41号 枣庄市立医院药学部

邮编:277101

  

附件:

1、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doc

2、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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